为深入推进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笃学力行的优良院风,根据《文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文学之星”评选表彰暨2025年学风建设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学院组织开展了相关评选工作。经个人(集体)自愿申报、学院评定专家小组严格评审,现将表彰决定公布如下:
经评审,拟对在2025年度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予以表彰。本次表彰范围广泛,旨在全面体现育人成果,具体涵盖“文学之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等共计十一大类别。各奖项具体表彰名单详见《附件1:文学院第一届“文学之星”评选表彰暨2025年学风建设表彰名单》。
学院号召全体同学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学习他们勤勉务实的学习态度、勇于创新的科研精神、甘于奉献的服务意识以及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进步。
此次表彰决定已按规定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0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正式生效。
特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