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系关于2015年4月份学风考勤的通报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学习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系2015年4月份考勤汇总数据,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款规定,特对以下同学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希望以下同学能够反省改正,其他同学们能够引以为戒。
刘宇翀,学号404310101,14本汉语国际教育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5节;
周振宇,学号412170321,12本汉语言文学3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4节;
叶文稿,学号412170268,14本汉语言文学2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节;
许武民,学号412120302,12本新闻学3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节;
谢昕蓉,学号414120231,14本新闻学2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节;
李灏恩,学号412170265,12本本汉语言文学2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节;
郑思琪,学号414020238,14本广告学2班,至4月底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节。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一)规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决定。
特此通报!
文学系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