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手册(2019版)》及学生处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要求的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高尚。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道德品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4.当学年获学校优秀生一等奖、绩点在3.5以上(含)、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的学生可以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
5.在校期间不得有考试、考勤处分、通报批评、旷课等违纪记录;
另外,需满足以下条件:完成校内外志愿活动2次以上,凡是有违纪记录均不予参评。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经材料审核,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共2名):
16本汉语言文学2班 416170202 赵汝彬
17本汉语言文学4班 417170421 曾依萍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2019年10月8日之内到中文系办公室(厚德楼A102)反馈,联系人:何顺发,电话:020-82668613。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文学院中文系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