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教[2011]229号
关于做好2012届专科毕业论文(设计)、艺术系本科
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2届专科毕业论文(设计)、艺术系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工作布置(2011年11月28日)
召开系主任会议,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二)制定实施计划(2011年11月29日——12月6日)
各教学系制定工作实施计划,进行选题准备工作,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三)宣传发动(2011年12月7日——12月9日)
各教学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做好2012届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和艺术系本科毕业设计的思想动员工作。
(四)拟定选题(2011年12月12日——12月16日)
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审核表》,报专业教研室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方向指南》,再由专业教研室将2份表上报各教学系审批。经各教学系批准通过的选题方向指南,由各教学系统一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题。选题可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对在双向选择中不能落实选题的学生,由各教学系负责协调落实。学生选题确定后,由各教学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析表》。以上材料请于12月20日交教务处。
(五)师生见面、完成开题报告(2011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学生选题确定后与指导教师见面,明确任务,指导教师安排学生收集、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六)调研撰写(2011年12月26日——2012年4月30日)
1、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实习调研,资料收集、设计或实验、理论分析;
2、学生按规定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于3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4月30日前完成定稿。
(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2011年5月9日——5月18日)
1、艺术系按照相关规定审查毕业设计答辩资格,信息工程系按照相关规定审查毕业设计答辩资格,并将答辩日程安排与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公布答辩时间、地点;
2、其他各系专科毕业生不用参加答辩;
3、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装订文本交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按照评分参考标准公正评分;
5、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按照学院要求和标准公正评分,教务处检查答辩情况;
6、各系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系统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报教务处。
(八)评优总结(2012年5月19日——5月27日)
1、各系对本次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选,优秀论文比例一般不超过15%,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报教务处审核;
2、各教学系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经验、成果、完成情况、成绩分布分析、学生情况及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今后工作建议等报教务处;
3、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装入《综合项目资料袋》,由指导教师收齐交各教学系存档;
4、本科毕业设计材料装入《综合项目资料袋》,由各教学系交教务处实践科存档。
(九)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装订(2012年5月8日——5月26日)
毕业论文(设计)全院要规范、统一装订与存放,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档案袋全院也要统一规范和存放。请各教学系组织好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存放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本科按《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执行,专科参照本科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生毕业论文标准按《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论文模板”执行,专科学生不用写英文摘要,希望各专业论文指导老师,将“论文模板”的电子板给学生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标准写论文。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