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系与新塘法庭携手共建校外实习基地

2014年10月31日 15:58  浏览次数:

  

 近日,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文学系与新塘法庭建立了较长期的校外实习合作关系,新塘法庭也成为文学系首个法律事务专业校外实习基地。这对文学系全体师生,特别是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大喜讯。

 12月13日上午,邓基泽副院长、文学系主任赖力行教授、李钊老师与新塘法庭的陈友副庭长商文学系与新塘法庭合作的事宜。陈长简单介绍了新塘法庭的情况,特别是法庭在年底,非常欢迎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到法庭实习。实习主要内容是案宗整理、文件填写等文书工作,还有机会观摩庭审。邓院长指出,法律专业本来就是个实践性强的专业,能够去新塘法庭实习,对学法律的学生是一个宝贵的机会。赖主任和李老师随后针对实习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与陈庭长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这次会面的成功,宣布文学系与新塘法庭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了首个法律事务专业的校外实习基地。文学系于两天之后将派遣第一批学生到法庭实习明年春节过后直到七月份,会分批派遣学生。

 13日当天下午,赖力行主任主持召开全体法律事务毕业生实习动员会。会上,李钊老师实习的重要性、实习的要求、实习的安全、实习的意义等方面简明扼要地到场学生进行培训和动员。同学们反应热烈,都表示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实习。会后就有近20人报名参加第一批实习。经过数轮择优筛选,文学系确定了第一批10人实习生小分队。12月16日早上九点正文学系派遣的第一批实习生终于坐上了去新塘法庭实习的班车。

现在,这10同学已经在法庭工作上班将近一个星期,反映良好。据,他们在法庭实习感觉良好,法庭的人对他们也很友善,耐心教导,他们能够学到课堂学不到的东西。10名同学被分配到不同部门,他们现阶段主要学习整理内务、排序案件、处理卷宗、装订文件、填写文书等工作。还有的同学已经观摩过庭审。这次文学系与新塘法庭携手共建校外实习基地,不但提高了学生对法律事务的兴趣和实践动手能力,拓展了眼界和平台,增长了经验和人生阅历,也对法律事务专业发展和壮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在立案信访厅工作的同学们

 

                            为案件排序

 

填写文书

 

装订档案

 

 一起工作的照片

                                               

                                                     (文学系)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0级专插本培训班的通知

关闭

广州华商学院文学院  ICP备案号:粤ICP备17051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