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华商院〔2020〕27号)有关规定,结合各学院竞赛获奖统计上报情况,学校拟对符合奖励标准的校外学科竞赛获奖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我校学生参加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校外学科竞赛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华商学院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非直接拍照)。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师生向竞赛组织学院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二)5月2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再接受申请。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